《消臭袜》团体标准11月7日发布实施

时间:2017-11-16 17:46:37 来源:CIA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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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HIEM 005-2017《消臭袜》已经于2017年11月7日发布实施。该标准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抗菌产业分会提出,全国卫生产业管理协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臭味、消臭性能、消臭加工、消臭袜等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消臭袜的安全性卫生性能和消臭性能。消臭袜的其他性能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按照本标准,消臭加工剂或消臭袜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安全性卫生要求


项目 要求
抗菌物质溶出性试验        抑菌环宽度D≤5mm
一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         等级为无刺激性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阴性
 遗传毒性试验               阴性
备注:
a 抗菌物质溶出性试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和白色念珠菌3种标准菌株的抑菌圈宽度D均应≤5mm。
b遗传毒性试验至少应包括1项基因突变试验和1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c 遗传毒性试验报告可以由消臭材料供应商提供。

按照本标准,消臭性能要求应满足表2要求。
 表2 消臭性能要求
类别 汗臭的化学成分 初始浓度 洗涤次数 减少率(%)≥
 
   汗臭
氨气 100μL/L 10次 70
醋酸 30μL/L 10次 70
异戊酸 20g/L 10次 85
备注:
产品必须同时满足所有汗臭化学成分减少率指标要求,方可判定为具有消臭性能。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混纺或交织制成,经消臭加工的袜子。
本标准不适用于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袜。
注:袜子的消臭指汗臭的消除,汗臭的主要化学成分为氨气、醋酸和异戊酸。
   
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上海爱丽纺织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浙江康洁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隐形盾鞋服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爱优恩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兴诺康纶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碧莎丹针纺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诸暨市沁悦针织股份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洁宜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晓星国际贸易(嘉兴)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天津益康世纪抗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适康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泰克银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晋大纳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海宁市金百利袜业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妙抗保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抗菌产业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梁国斌、陈  健、刘荣飞、林国栋、计红日、赵丹青、王焕呈、谢小保、程小勇、 马正升、姚正元、刘燕平、龚澎湧、詹玉和、吴继贤、丁静波、胡海艳、赵世显、张迎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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