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HIEM 005-2017《消臭袜》已经于2017年11月7日发布实施。该标准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抗菌产业分会提出,全国卫生产业管理协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臭味、消臭性能、消臭加工、消臭袜等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消臭袜的安全性卫生性能和消臭性能。消臭袜的其他性能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按照本标准,消臭加工剂或消臭袜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安全性卫生要求
项目 | 要求 |
抗菌物质溶出性试验 | 抑菌环宽度D≤5mm |
一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 | 等级为无刺激性 |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阴性 |
遗传毒性试验 | 阴性 |
类别 | 汗臭的化学成分 | 初始浓度 | 洗涤次数 | 减少率(%)≥ |
汗臭 |
氨气 | 100μL/L | 10次 | 70 |
醋酸 | 30μL/L | 10次 | 70 | |
异戊酸 | 20g/L | 10次 | 85 |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混纺或交织制成,经消臭加工的袜子。
本标准不适用于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袜。
注:袜子的消臭指汗臭的消除,汗臭的主要化学成分为氨气、醋酸和异戊酸。
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上海爱丽纺织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浙江康洁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隐形盾鞋服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爱优恩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兴诺康纶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碧莎丹针纺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诸暨市沁悦针织股份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洁宜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晓星国际贸易(嘉兴)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天津益康世纪抗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适康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泰克银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晋大纳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海宁市金百利袜业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妙抗保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抗菌产业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梁国斌、陈 健、刘荣飞、林国栋、计红日、赵丹青、王焕呈、谢小保、程小勇、 马正升、姚正元、刘燕平、龚澎湧、詹玉和、吴继贤、丁静波、胡海艳、赵世显、张迎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