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及《卫生部2007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菌落总数限值》、《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两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所。
联系人:陈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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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 环境微生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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