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向不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亮剑”

时间:2008-05-05 08:53:20 来源:新华网            点击量: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4日电(记者王海鹰)近日,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

  此次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针对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洗液、湿巾、卫生湿巾、卫生巾(护垫)、面巾纸等卫生用品的标签说明书。山东省要求,重点检查产品名称的规范性,消毒剂、消毒器械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成分及含量、杀灭微生物类别、使用范围、使用剂量、使用方法、有效期等内容与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是否一致,宣传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宣传疗效,必须标注内容是否标注,卫生许可信息是否有效,生产企业信息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是否一致等。鉴于抗(抑)菌洗液类产品标签说明书普遍存在不规范情况,山东省要求加大对这类产品的检查力度。

  山东省规定,5月1日至5月30日为企业自查时间,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标签说明书要予以销毁,重新设计印制;要将本企业所有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一式两份送当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存档,新设计印制的标签说明书要送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审查并存档;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向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提交《保证书》,限定最长不超过1个月改正时间。

  6月1日至7月30日为监督检查时间,卫生监督机构对企业报送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进行审查,帮助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改正;对未报送标签说明书的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新设计印制标签说明书的企业,超过《保证书》限定改正时间仍使用不合格标签的,依法严厉查处;对商场、药店、饭店宾馆、医疗机构等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和销售。发现外埠的不合格消毒产品,要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发协查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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