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检测与实验室能力建设工作组管理办法

时间:2015-04-13 20:31:56 来源: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CIAA抗菌检测与实验室能力建设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是CIAA设立的,专事抗菌检测与实验室能力建设的专业工作组。
第二条 组成
工作组由从事抗菌检测的微生物专家、从事抗菌技术研究的材料专家、从事抗菌产品生产研究的工艺专家,以及具有相关工作背景的专家、学者,依照自愿参与原则,共同组成。

第二章 组织及管理
第三条 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副组长一二名(抗菌材料企业一名、抗菌制品企业一名),任期一年,由组员轮值担任,以组员自荐或选举方式产生,负责制定轮值期内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如每年组织实施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组织面向实验室操作人员的内部培训等。。
第四条 组员条件
1、热爱祖国、奉公守法,热心于抗菌检测与实验室能力建设工作;
2、从事微生物、材料、工艺及抗菌检测等相关领域研究和工作,具备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和突出成果;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并愿意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工作组组织的相关咨询、服务等活动。
第五条 聘任管理
1、本人提出申请,由二名以上现任工作组成员联名推荐或协会秘书处推荐,并提交《抗菌检测与实验室能力建设工作组成员申请表》;
2、申请人申报资料提交抗菌协会审议批准;
3、同意成为工作组成员的将由抗菌协会发放书面通知;
4、工作组每届三年,期满经审定合格可以继续成为工作组成员。
第六条 活动方式
1、CIAA可根据需要聘请工作组成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咨询服务活动;
2、只有经协会同意或受协会委托,方可作为工作组成员参与行业服务工作。
3、工作组成员若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偿服务可获得相应报酬。
第七条 退会、劝退
1、勿需申明理由,只要向CIAA提出书面退会申请就算正式退出;
2、无故长期不参加工作组组织活动者,工作组有权劝其退出;
3、有严重过失或违法乱纪者终止其工作组成员身份。
第八条 工作规范
工作组成员在参加各项活动中,应该注意保持谦虚谨慎,通过自己言行维护工作组的声誉。不允许利用工作组成员名头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
第九条 工作组的设置、变更及撤消须经理事会批准同意并由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办理。

第三章 任务
第十条 工作组的任务是:开展抗菌检测技术与方法研究,对实验室抗菌检测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并组织实施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第十一条 工作组将充分发挥组员在专业方面的优势:
1、开展抗菌检测技术与方法研究,为每一种抗菌材料与产品开发最为适用的检测方法,并争取使其上升为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

2、对抗菌检测的影响因素,包括菌种、标准品(测试品和对照品)、营养基、检测仪器、检测环境、操作规程等进行分析和研究,提高抗菌检测的同一性和可重复性水平。
3、组织实施实验室间比对计划,对参与比对的实验室从事抗菌检测的能力进行评估,对实验室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启动改进措施,以此来提高各实验室的抗菌检测能力。
4、组织工作组内部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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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受委托,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抗菌检测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法研究与开发、检测实验室设计与指导、检测人员知识培训、政策与标准法规讲解等。  
第四章 经费与筹集
第十二条 轮值组长、副组长单位在年度计划中提交年度经费预算,提交工作组组会讨论通过,并由参与的组员共同承担。
第四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第十三条 本规定于2012年8月27日召开的“CIAA抗菌检测与实验室能力建设工作组成立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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